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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市氣象局與市教育局聯合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加強全市校園安全工作,有效防范雷擊事故發(fā)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
《通知》強調,市縣氣象、教育部門和學校進一步提高做好氣象災害預警和防雷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站在對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負責的高度,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貫徹落實省、市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和部署,把氣象災害防御工作作為學校安全責任管理的重要內容,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強協(xié)調、密切配合,采取切實有力措施,共同做好全市各學校雷電災害防御工作。
《通知》要求,壓實各級責任,建立部門聯動長效機制。市縣(區(qū))教育部門要督促所屬學校嚴格落實防雷安全主體責任,明確防雷安全工作責任人,將防雷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安全生產與目標考核內容,完善雷電防護裝置的日常巡查與維護制度。市縣區(qū)氣象和教育部門要建立長效和常態(tài)化的合作機制,推動完善學校防雷安全聯防機制,指導和督促各學校建立防雷應急預案,認真執(zhí)行各項防雷安全措施。加強對學校開展雷電災害防御教育的指導,督促各學校建立和完善相關應急處置預案,確保高效妥善處置雷電災情。每年汛期前要聯合組織對本行政區(qū)域內學校防雷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檢查中發(fā)現未按規(guī)定安裝雷電防護裝置或安裝的雷電防護裝置不符合標準規(guī)范要求的,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相關防雷標準要求及時整改,消除雷電災害安全隱患。各學校應當把雷電災害防御知識納入有關安全教育內容,加大對學校師生的防雷法規(guī)、科普知識、安全防范措施方面的宣傳教育力度,不斷提高師生防雷安全意識和避險、自救、互救能力。市縣(區(qū))氣象部門要切實履行防雷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加強對學校防雷安全工作的指導,檢查和落實雷電防護裝置定期檢測制度,做好雷電預警信息發(fā)布,配合教育部門做好學校雷電災害防御工作。來源: 市氣象局